電商平臺起訴刷單平臺案勝訴 系全國首例
電商平臺起訴刷單平臺案勝訴 系全國首例
“電商起訴刷單平臺第一案”10月27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落槌。法院認為,杭州簡世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組織炒信的行為違背了公平、誠實信用原則和商業(yè)道德,嚴重侵害消費者利益并擾亂了電商平臺的經營秩序,一審判決簡世公司賠償阿里巴巴經濟損失20.2萬元,宣判后雙方均未提出上訴,目前該判決已經生效。
電商平臺起訴炒信公司
2016年12月初,阿里巴巴集團正式遞交起訴書,起訴簡式公司刷單的行為影響了第三方交易平臺的信譽與市場競爭力,狀告傻推網涉嫌嚴重危害市場競爭秩序,索賠216萬元人民幣。此案也成為“全國首例電商平臺狀告刷單平臺案”。
2017年2月15日,此案一審開庭。簡世公司代表人也是刷單團伙組織者的楊某在庭上表露出悔意,稱如果早意識到組織刷單違法,就不會參與。但他同時表示,不同意阿里巴巴的起訴請求,表示民事訴訟需要證明被告行為的損害后果,阿里巴巴起訴的刷單行為只是一種宏觀的社會現(xiàn)象等。
法院認定不正當競爭 判賠20余萬
法院審理查明,杭州簡世公司于2014年成立傻推網,商家在此平臺上發(fā)布刷單任務,“刷手”接單并提供服務,商家支付給“刷手”費用的20%將作為傭金被傻推網收入囊中。此外,長期有刷單需求的商家可以“入會”,會費有268元/月和1980元/年兩種。一直以來,該公司的主要利潤來源就是傭金和會費。
2016年7月杭州市西湖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接到案件線索,反映簡世公司存在違法刷單炒信行為,檢查發(fā)現(xiàn)該公司經營的傻推網頁面顯示內容存在諸如“刷單平臺”、“任務中心”以及“傭金”字樣,辦案人員調取了客服的聊天記錄,查明簡世公司炒信刷單行為。簡世公司被罰8萬元。
法院一審認為,被告簡世公司經營的傻推網組織刷單,違背了公平、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yè)道德,從而破壞原告努力營造的公平、透明、誠信的網絡購物環(huán)境,損害了原告的利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法院一審判處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20.2萬元,被告未提出上訴。目前該案判決已經生效。
■ 新規(guī)
刷單炒信最高罰200萬
11月4日,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將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對于網購來說,評價是引導銷量的重要因素。刷單制造虛假銷量和好評,商品卻以次充優(yōu),讓消費者防不勝防。幾元錢能買一條好評,一兩千元能升一顆鉆,一些網絡平臺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刷單幾乎成為一條暴利產業(yè)鏈。
針對這種情況,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對現(xiàn)行法的條款進行了完善,對虛假宣傳的具體內容進一步細化和明確,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銷售狀況、用戶評價刷單,作出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內容。第二十條明確,“情節(jié)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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